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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世人对佛教的十个误解

出处: 上传时间:2017-05-10 点击次数:


  导读:

  李叔同擅书法、工诗词、通丹青、达音律、精金石、善演艺,被学术界誉为通才与奇才。文艺的园地差不多被他走遍了。少年时做公子,像个翩翩公子;中年时做名士,像个名士;做话剧,像个演员;学油画,像个美术家;学钢琴,像个音乐家;办报刊,像个编者;当教员,像个老师;做和尚,像个高僧。

  世人多恭敬佛教,但又多对佛教不甚了解,又有对佛教有诸多误解者,弘一大师为引导世人树立对佛教的正确认识,慈悲写下了《佛法十疑略释》。


佛法十疑略释

  弘一大师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对于佛法而起之疑问,亦复不少。故学习佛法者,必先解释此种疑问,然后乃能着手学习。

  以下所举十疑及解释,大半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之,非是讲者之创论,所疑固不限此,今且举此十端耳。

  一 佛法非迷信

  近来,知识分子多批评佛法,谓之迷信。

  我辈详观各地寺庙,确有特别之习惯及通俗之仪式,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谓是佛法正宗。即有如此奇异之现象,也难怪他人谓佛法是迷信。但佛法本来面目则不如此,决无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仪式庄严,规矩整齐,实超出他种宗教之上。

又佛法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以正信,岂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故知他人谓佛法为迷信者,实由误会。倘能详察,自不至有此批评。

  二 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宗教。此说不然。

  佛法与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兹不详述。应知佛法实不在宗教范围之内也。

  三 佛法非哲学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哲学。此说不然。

  哲学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测而得之某种条件,即谓为真理。其结果有一元、二元、唯心、唯物种种之说。甲以为理在此,乙以为理在彼,纷纭扰攘,相非相谤。但彼等无论如何尽力推测,总不出于错觉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见象之形状,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谓是为象之全体,故或摸其尾,便谓象如绳;或摸其背,便谓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谓象如地。虽因所摸处不同而感觉互异,总而言之,皆是迷惑颠倒之见而已。

  若佛法则不然。

  譬如明眼人能亲见全象,十分清楚,与前所谓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须亲证“真如”,了无所疑,决不同哲学家之虚妄测度也。

  何谓“真如”之意义?

  真真实实,平等一如,无妄情,无偏执,离于意想分别,即是哲学家所欲了知之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也。夫哲学家欲发明宇宙万有之真象及本体,其志诚为可嘉;第太无方法,致罔废心力,而终不能达到耳。

  以上所说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学,仅略举其大概。若欲详知者,有南京支那内学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卷,可自详研,即能洞明其奥义也。

  四 佛法非违背于科学

  常人以为佛法重玄想,科学重实验,遂谓佛法违背于科学。此说不然。

  近代科学家持实验主义者,有两种意义:

  一是根据眼前之经验,彼如何,即还彼如何——毫不加以玄想。

  二是防经验不足恃,即用人力改进,以补通常经验之不足。

  佛家之态度亦尔。彼之“戒”、“定”、“慧”三无漏学,皆是改进通常之经验。但科学之改进经验重在客观之物件,佛法之改进经验重在主观之心识。

  如人患目病,不良于视,科学只知多方移置其物,以求一辨;佛法则努力医治其眼,以求复明。两者虽同为实验,但在治标治本上有不同耳。

  关于佛法与科学之比较,若欲详知者,乞阅上海开明书店代售之《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著者王小徐,曾留学英国,在理工专科上迭有发见,为世界学者所推重,近以其研究理工之方法,创立新理论,解释佛学,因著此书也。原第58页图放于73页李叔同书赠夏尊以为祝嘏

  五 佛法非厌世

  常人见学佛法者,多居住山林之中,与世人罕有往来,遂疑佛法为消极的、厌世的。此说不然。

  学佛法者,固不应迷恋尘世,以贪求荣华富贵,但亦决非是冷淡之厌世者。因学佛法之人,皆须发“大菩提心”,以一般人之苦乐为苦乐,抱热心救世之弘愿。不唯非消极,乃是积极中之积极者。虽居住山林中,亦非贪享山林之清福,乃是勤修“戒”、“定”、“慧”三学,以预备将来出山救世之资具耳,与世俗青年学子在学校读书,为将来任事之准备者甚相似。

  由是可知,谓佛法为消极厌世者,实属误会。

  六 佛法非不宜于国家之兴盛

  近来,爱国之青年信仰佛法者少,彼等谓: 佛法传自印度,而印度因此衰亡,遂疑佛法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此说不然。佛法实能辅助国家,令其兴盛,未尝与爱国之行动相妨碍。

  印度古代有最信仰佛法之国王,如阿育王、戒日王等,以信佛故,而统一兴盛其国家。其后婆罗门等旧教复兴,佛法渐无势力,而印度国家乃随之衰亡——其明证也。

  七 佛法非能灭种

  常人见僧尼不婚不嫁,遂疑人人皆信佛法,必致灭种。此说不然。

  信佛法而出家者,乃为僧尼,此实极少之数。此外大多数之在家信佛法者,仍可婚嫁如常。

  佛法中之僧尼,与他教之牧师相似,非是信徒皆应为牧师也。

  八 佛法非废弃慈善事业

  常人见僧尼唯知弘扬佛法,而于建立大规模之学校、医院、善堂等利益社会之事未能努力,遂疑学佛法者废弃慈善事业。此说不然。

  依佛经所载,布施有二种: 一曰财施,二曰法施。

  出家之佛徒,以法施为主,故应多致力于弘扬佛法,而以余力提倡他种慈善事业。

若在家之佛徒,则财施与法施并重,故在家居士多努力做种种慈善事业。

  近年以来,各地所发起建立之佛教学校、慈儿院、医院、善堂、修桥、造凉亭,乃至施米、施衣、施钱、施棺等事,皆时有所闻,但不如他教仗外国慈善家之财力,所经营者规模阔大耳。

  九 佛法非是分利

  近今经济学者,谓“人人能生利,则人类生活发达,乃可共享幸福”。因专注重于生利,遂疑信仰佛法者,唯是分利而不生利,殊有害于人类。此说亦不免误会。

  若在家人信仰佛法者,不碍于职业,士、农、工、商皆可为之。此理易明,可毋庸疑。若出家之僧尼,常人观之,似为极端分利而不生利之寄生虫。但僧尼亦何尝无事业?!僧尼之事业,即是弘法利生。倘能教化世人,增上道德,其间接直接有真实大利益于人群者正无量矣!

  十 佛法非说空以灭人世

  常人因佛经中说“五蕴皆空”、“无常若空”等,因疑佛法只一味说空,若信佛法者多,将来人世必因之而消灭。此说不然。

  大乘佛法,皆说“空”及“不空”两方面。虽有专说“空”时,其实亦含有“不空”之义。故须兼说“空”与“不空”两方面,其义乃为完足。

  何谓“空”及“不空”?

  “空”者是无我;“不空”者是救世之事业。虽知无我,而能努力做救世之事业,故“空”而“不空”;虽努力做救世之事业,而决不执着有我,故“不空”而“空”。如是真实了解,乃能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做种种之事业无有障碍也。

  又若能解此义,即知常人执着我相而做种种救世事业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间促,不彻底;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于佛法之“空”义十分了解。如是所做救世事业乃能圆满成就也。

  故知所谓“空”者,即是于常人所执着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做种种之事业。亦犹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之建设乃得实现。信能如此,若云牺牲,必定真能牺牲;若云救世,必定真能救世。由是坚坚实实,勇猛精进而做去,乃可谓伟大,乃可谓彻底。

  所以真正之佛法,先须向“空”上立脚,而再向“不空”上做去,岂是一味说“空”而消灭人世耶?!

以上所说之十疑及释义,多是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其大意。诸君闻此,应可免除种种之误会。若佛法中之真义,至为繁广,今未能详说。惟冀诸君,从此以后,发心研究佛法。请购佛书,随时阅览,久之自可洞明其义。是为余所厚望焉。 本文系弘一大师一九三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在福建安海金墩宗祠所做讲演。——选自 弘一大师《索性做了和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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